山東省淄博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王可杰被“雙開”
山東省淄博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王可杰被開除黨籍和公職
中央紀委國家監(jiān)委網站訊 據山東省紀委監(jiān)委消息:日前,經山東省委批準,山東省紀委監(jiān)委對淄博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、副主任王可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。
經查,王可杰喪失理想信念、背棄初心使命,對抗組織審查;無視中央八項規(guī)定精神,違規(guī)收受禮金;違背組織原則,利用職權在干部職務晉升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;為官不廉,違規(guī)收受禮品禮金;違反財經法規(guī),違規(guī)套取國有資金;貪欲膨脹、政商不分,大搞權錢交易,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(yè)經營、項目建設等方面謀利,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。
王可杰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、組織紀律、廉潔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,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,性質嚴重,影響惡劣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(jiān)察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》等有關規(guī)定,經山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山東省委批準,決定給予王可杰開除黨籍處分;由山東省監(jiān)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;終止其淄博市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;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,所涉財物一并移送。